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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能管住幼儿园乱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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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合肥晚报 2008-2-22 10: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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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幼儿园收费,2008年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以皖价费〔2007〕232号文件的形式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对幼儿园的收费做出了规定,要求从今年起不得收取家长意见颇大的捐资入学费等。近日,正逢我市各幼儿园入学,本报热线、Q聊接到众多孩子家长的投诉:被取消的捐资入学费变成了“保育教育费”。“实际上,除了换了名称,我们家长交给学校的钱一分也没有少。” 换个名称照收钱 在市区一家幼儿园,王先生告诉记者,孩子的上学费用与去年基本上一样。不同的是今年开的发票上的收费项目是保育教育费2600元,而去年是捐资入学费1000元,1200元的蒙氏教育费、400元的其他费用,同样是2600元,只是名称不一样。“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我们觉得今年收费应该更合理了,谁知还是那么回事。” 孩子在包河区政府机关幼儿园上学的徐先生也在交了600元的所谓“助校费”并签订自愿缴费协议后,孩子才被允许入园。在合肥一些网站上,记者发现有些家长也同样心生抱怨。 价格主管部门:保育教育费有标准 幼儿园这样收费是否合理?记者以家长名义咨询了安徽省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幼儿园是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的,至于具体标准应该执行各市制定的标准。那么,保育教育费到底该多少?合肥市物价局对幼儿园的收费答复是:目前,他们批准的保育教育费执行的是1999年的标准400元~480元。这样的标准是否有效,省物价部门的答复是由于尚未有新标准出台,“应该按此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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