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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警方侦破一起诈骗案,三亚某幼儿园园长听信一和尚面相不好、夫妻不和的话,在两和尚的安排下在幼儿园内“作法事消灾”被骗取了1万元,1月28日,两和尚因涉嫌诈骗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放生现场两“和尚”被盘查
2007年12月21日,新风派出所接到事主张某的弟弟报案,称其姐姐被两名“和尚”装扮的人以“作法事消灾”为由,骗取了巨额人民币和六只乌龟,此时正在三亚市西河西路河堤放生。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案发地点。将两名涉嫌诈骗的“和尚”控制住进行盘查,当场从身着灰色僧袍的“和尚”工具包里提取出张某被骗取的1万元现金及六只乌龟。
据了解,身着灰色僧袍的“和尚”名叫罗某,佛号“释某航”,另一身“和尚”名叫周某,是罗某的师父,佛号“释某平”,罗某和周某都是湖南省澧县人,经查实,两人为湖南省澧县某寺的和尚。
作法事“法师”开口要十几万
据警方侦查,2007年12月17日,罗某在三亚市一方百货对面遇到受害人三亚某幼儿园园长张某。罗某自称是某佛学院毕业生,能替人消灾祈福。对张某说了一些吉利话后,罗某拿出功德簿要张某给功德钱,张某给了100元。最后罗某要求张某在功德簿上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说是回去后要给张某烧香,并告诉张某香火情况。
过了两天,罗某打电话给张某佯称她的香火不好,要请师傅“法师”周某给她化解。张某答应后双方约定在龙泉咖啡厅的包厢见面。见面时,周某对张某说,你这个人表明看起来很风光,其实背后有牢狱之灾、祖坟失灵、人事浮动、夫妻离异等等凶相,并说张某肯作法事则可消灾解难,并叫张某出钱给他们买乌龟放生骗取了张某500元钱。
12月21日11时许,周某、罗某联系张某,约定在在张某的幼儿园“作法事”,在幼儿园二楼的托寝室,张某按照“法师”周某的吩咐,下跪并把手放在粘有香灰的白纸上按照周某的方法划动,白纸上呈现出一个“凶”字,周某佯称这是菩萨显灵磁场感应的结果,并说要化解的话要十几万元。张某说没有这么多钱,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周某说最少要19999元,并要求张某把钱放在菩萨像前。张某当时身上只有1万元现金,周某同意暂付1万元,余款稍后再去银行提取,并再一叮嘱张某把手机关掉,对此事要严加保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作完“法事”之后,张某、周某、罗某三人去建设银行取钱,被张某的外甥余某撞见,余某多方劝阻。张某三人放弃取款赶到河堤放生,余某见势不妙担心舅妈上当受骗,于是给张某的弟弟打电话,张某弟弟拨打电话报警。新风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在西河路河堤处将周某和罗某抓获,并追回被骗的10000元和六只乌龟。
真假和尚乘飞机至三亚行骗
经调查,2007年12月8日,周某、罗某、李某三人从长沙乘飞机到三亚后,租住在三亚市跃进路某大厦3806房。随后三人在三亚市区给人烧香算命作法事骗取钱财。2007年12月22日,警方在周某的带路下,在三亚某大厦3806房将假冒和尚的李某(男,湖南省澧县人,现年49岁)擒获。
警方查明,李某2007年12月8日至21日,假扮和尚在三亚市区内给人看相算命为由,骗取群众700元人民币。2008年1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警方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同年1月28日,周某、罗某因涉嫌诈骗犯罪,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逮捕。
三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如若发现此类违法嫌疑人进行诈骗活动,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抓获现行犯罪提供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