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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山东省汶上县组织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七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252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清理检查。其中,68处学前教育机构被限期整改,91处不合格学前教育机构被依法取缔。
据了解,该县针对当地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良莠不齐、差距很大的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与日前组织县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建设局、物价局、地税局七部门联合对全县申报的252处学前教育机构逐一进行了办园资格及办园条件的检查验收,特别是对接送幼儿车辆和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并在检查中,对93处符合办园条件的,准予登记注册,并颁发《山东省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并对个人办园的,要求持有关手续到县民政局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同时,对达不到省、市《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68处幼儿园给予暂缓登记并责令限期整改,还对严重不符合省、市《管理办法》规定、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91处幼儿园不予登记注册,责令其停止招生。
另悉,该县教育部门还对已公布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年检,发现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下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限期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和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的,注销登记,收回《办园许可证》;对暂缓登记的学前教育机构,限期整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内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停止招生;对不予登记的学前教育机构,下发《停止办园通知书》,并对外公布名单,对拒不停办继续招生的,将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