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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四起典型价格串通案件,苍南幼儿园集体涨价“榜上有名”。
据了解,在去年2月份,苍南县104家幼儿园共同约定,从春季起提高保育费、代管费和中餐、点心费,涨价幅度为30%-120%不等。目前,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清退提价收费金额345万元,并罚款10.5万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今年要继续加强粮油肉等副食品的市场监管力度,查处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各种价格垄断行为。从元旦起,凡是粮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这是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的公告》所规定的。
公告对基本生活消费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内容做了具体规定,是指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粮食(面粉、籼米、粳米)、食用植物油(豆油、花生油、菜籽油、食用调和油)、猪牛羊肉、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公告规定,价格变动的理由主要包括生产原材料、人工成本、财务费用、进货价格等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或者国家税费政策调整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对于价格变动理由不充分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劝诫,要求经营者退回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或者虚构理由的,物价部门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