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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出台新规定,进一步规范幼儿办学单位的教育收费行为。
最近,城东区发改委和教育局作出规定,幼儿办学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公示牌、收费票据所列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相符,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收取了幼儿小小班、蒙特梭利启智班、亲子教学班费用的,不再另行收取杂费;凡参加各类特长教育学习的幼儿,必须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幼儿办学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幼儿参加;各幼儿办学单位必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还规定各幼儿办学单位在幼儿入园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要求退园的,按有关规定退还资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