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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客力量开花结果 一批网络偶像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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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6-5-22 19: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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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的力量在网络言论平台纠集并产生持续影响,从虚拟到现实,从网络到社会。
在上亿网民支持下,在2005年,哄客的力量开花结果。比起往年的一大进步是,哄客不仅制造了诸多起哄事件,还成功地推出他们的代言人,在2005年,一批网络偶像突然随着一大批网帖的刷新率崛起。
就像一种全民狂欢的舞蹈,赞成者欢呼,这是公民时代来临的一种标志,一种新的话语体系正在形成。批评者则说,中国的社会思想体系正在变得庸俗轻浮,这种起哄的现状形成一种强大的思想错觉,当人们的耳边听到的都是哄客的声音时,他们以为那就是全民的发声,而沉默的大多数的想法却无迹可寻。
不管怎样,可以预计的是,2006年,还会有更多的人义无反顾地加入哄客的队伍,这成为中国最流行的表达方式。
2005 哄客元年
2005年,哄客文化登堂入室,它不仅仅是被作为一种娱乐生活而存在,也正式入侵到一些严肃的领域之中
当网民想要表达他们对某一事件的不满,手中的武器可不止一种。2006年春节,小青年胡戈向广大网民贡献了他的最新起哄杰作《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种全新方式的影评招来了陈导的强力回击,这简直让广大哄客乐坏了。于是,胡戈成了“馒头教教主”,从起哄者变成了被哄者。
2005年,哄客这个词汇正式浮出水面,以前大家只听说过“黑客”、“闪客”、“博客”等。著名的文化评论人朱大可给这一现象下了定义,在2005年,他发表了一系列评论,从技术角度,人文背景,社会现状等各方面多方分析哄客兴起的文化背景。这些来自社会主流的批评,证明“哄客文化”已经走向成熟。
在2005年,网络流行几种对人的称谓:“姐姐”、“妹妹”,还有“教主”。超级女生的海选给了广大人民一个共同狂欢的舞台,于是人们看到“红衣教主”黄薪的热力表演和搞笑气氛,在网络的放大下,黄薪的这段表演造成了孔庆翔在北美曾经上演的旋风,网民在对黄薪大赞之后,也开始着力寻找更具代表性的人物。
在天涯BBS的推波助澜下,“芙蓉姐姐”这个一年前就沉了帖子,突然又被人助推上来,并形成一路跟帖的热潮,到2005年6月,人们已经需要花4~8个小时的时间,才能把这个帖子和全部跟帖一次看完。
在这个堪称BBS第一强帖的妙文被越来越多的人转载传阅后,媒体开始开发这个事件的新闻价值,随即造成的效应是让更多没看过这个帖子的人再去翻看原帖,芙蓉姐姐浮出水面,做了很多平生第一次:第一次接受媒体专访,第一次走穴等等。
随着芙蓉姐姐的声名日盛,厌倦了那种“反偶像”文化的哄客随即纠集成团,推出他们阵营的偶像“天仙妹妹”。发掘了天仙妹妹的网友“浪客”称,他要让所有的网民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清水出芙蓉。
随着芙蓉和天仙的粉丝在网上的对阵热潮高涨,商业随即入侵网络偶像。2005年12月,上海的一家公司据说在芙蓉姐姐要价太高的情况下,请了相对经济划算的天仙妹妹参加了他们的一次促销活动。
在因为“超女”、“天仙VS芙蓉”而显得格外火爆的六月论坛之后,天涯再次为网民贡献了“真正的贵族”之争、“卖身救母”事件等一系列持续高温强帖。
随后,在2005年火爆的夏天,哄客文化不仅仅是被作为一种娱乐生活而存在,也正式入侵到一些严肃的领域之中。在夏天,一个网友公开对“信访学者”于建嵘的学术成果和资质进行怀疑后,这条新闻随即变成圈子内的一场群殴,加上一大群网友的哄抬,个人事件变成了社会事件。到最后,和绝大部分网战一样,最后留下的只是一地毫无技术含量的口水。
此外,在地产界和经济学界,哄客们也插了一手,任志强,易宪容的言论先后被哄客拿出来翻炒,一时各种地产论坛竟然显得和时评论坛一样热闹。
最具杀伤力的哄客事件发生在法律界,2005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这封信随即被哄炒,跟帖如流,随即,本来已经一切准备就绪的《物权法》发生了搁浅事故。
在这封信被网络哄炒半个月后,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和巩献田有了一场争辩激烈的会晤。此后,《物权法》没有在2005年12月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如期接受“五审”,也未被列入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审议议程。
在得知《物权法》搁浅后,另一批哄客跑出来批评政府决策缺乏理性判断,涌起新一股的争论,这封信也被人称为“法制史上最牛的一封信”。显然,哄客们的力量已经开始影响到政府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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