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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和往年一样,在刚刚送走高考不久的日子中,我们就看到了不少关于高考舞弊的报道。仅以本报为例:6月16日,本报8版以《借无线电高考舞弊致移动断网被举报》为题,报道了湖北省监利县翔宇学校周边有人利用移动通信电磁波发射锅作弊,甚至为防“信号干扰”破坏了附近的移动通信设备的事件;6月19日,本报2版以《湖南成立督办组,彻查耒阳舞弊》为题报道了湖南省耒阳市(县级市)一中考点无线电舞弊事件的处理进展过程;而从6月17日至6月20日,本报更是连续报道了甘肃天水的一起集体替考事件,其中,这些替考者居然来自山东一所中学……
看到这些消息,不会让人轻松。然而,令人难以轻松的,却不仅仅局限于高考:6月17日,本报4版以《河南农信社招考:被疑舞弊不公》为题报道了河南农信社的员工招录期间“考试作弊、社龄作假”的种种怪现状,甚至出现有考生“在娘胎里已经工作了18年”的荒唐事;6月15日,本报8版则以《粤狱警招考“备注事件”:“误操作”曝光潜规则》为题,报道了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公务员面试名单因为“失误”而透露出了很多“弦外之音”的事件———在695名考生中,有241名考生在“备注”一栏中被标明与各个领导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
考试与舞弊“如影随形”的程度,已经愈发严重。
近年来,国家对于各种考试舞弊行为一直很重视,打击力度在不断增大,甚至已经开始动用无线信号测向车等高科技手段应对舞弊行为。然而,在各种考试中,舞弊行为依然时有发生。很显然,除了技术方面之外,我们需要反思的地方,还有很多……
○制度篇
公开是根除“潜规则”的好办法
编者按:考试难除“舞弊”痼疾,在这其中,人为因素最大。以“天水替考舞弊事件”为例,媒体资深评论员张贵峰就认为,对于此次天水替考舞弊事件,当地有关部门穷究“内鬼”比严查“外贼”更重要。
有“人为因素”的地方,就绕不开“潜规则”3个字。而这些,是无论怎样的高科技手段都无法解决的。对付“潜规则”,必须要从制度入手。
据《北京晚报》报道: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时,假如没有“个别工作人员的失误”,你就是把《南方周末》的记者都派去调查,大概一时半会也搞不清楚6 1名考生都是由哪些人“打招呼”,如“司法厅某某处长转”“某某某战友的儿子某某某转”“某某某亲戚某某某转财政厅领导交办”“某某某舅之子”等等。“备注”涉及省内外多个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倘若一一加以调查,大费周章。一个小小的“失误”,让“潜规则”大白于天下。魔鬼藏在细节中,“潜规则”藏在失误里。我们不妨感谢一次这样的“失误”,当然,这位“个别工作人员”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对于公务员考试中的这种“潜规则”,与其采取网上删除名单的办法,不如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坦言相告让人感到真实可信。6月2日,苏荣在与2 8位网友会面时,谈及官员选拔时说,我们尽可能按照德才兼备和“四化”的标准,但也不可否认“潜规则”在起作用,不承认这一点,不是唯物主义。所以有人说,“四化”不如有人说话,德才兼备不如早点准备,也确实有人尝到了这样的甜头。
无论是公务员考试还是官员选拔,我们有一套规章制度,执行起来却千差万别,因为只要不走民主、公开之路,“潜规则”就难以根除。据新华社消息,唐山市近日选任财政局长、城管局长等官员,采取公推公选方式,竞选人竞选演说、答辩通过电视直播的形式向全市人民公开,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此前,媒体曾经报道过南京“电视竞选”官员,近日《北京晚报》评论昆明教改取消上级任命中小学校长,由教师直接选举。这些都是通过体制变革来打破“潜规则”,防止少数人或个别人发挥“影响力”,以及由此带来的舞弊和腐败风险。
○规章篇
最多拘留15天,难怪“枪手”胆子越来越大
编者按:提到“严惩”,人们往往与法律法规联系在一起。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然而,在针对打击考试舞弊方面,我们的法律法规却有很多“漏”的地方。
2007年12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由教育部起草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目前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今年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们对其也期望颇多。然而,时至今日,《考试法》却依然“千呼万唤不出来”。
法律对于遏制考试舞弊能起多大作用,尚不好判断。但在其缺失的时候,我们却能深切地感觉到它存在的必要性……
据《法制日报》报道:据教育部初步统计,今年全国高考考试期间查获违规人数2645人,占考生总人数的万分之二点六,高考违规率近10年来首次降低到万分之三以下。数字下降固然可喜,但记者采访的甘肃省部分律师认为,仍有这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一方面说明舞弊背后的巨大利益诱惑,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打击考试舞弊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高考作弊危害大于不正当竞争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清馨对记者说,实际上,高考作弊是一个“古已有之,于今为烈”的现象。通过天水替考事件可以看出,今天的考场舞弊行为已呈现出职业化、规模化、高科技化等特征。
周清馨说,高考是一场生死大战,职业“枪手”的替考行为对大量考生来说,无异于一种变相的谋杀,这种行为直接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公平竞争权,与商业领域的不公平竞争或商业垄断相比,危害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商业性侵权可以用商业手段防范和解决,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讨回损失;而高考替考对其他考生来说,是在一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侵害了合法权益,考生找不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法律缺失行政处罚不力是主因
律师高华阳认为,天水替考事件已经显示出涉及多种身份的当事人和多种法律关系,当事人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行为及主观性不同,导致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对于“猎头”,也就是本次事件的组织者来说,如果是收人钱财,伪造证件,组织替考,这在我国刑法上有明确规定,构成伪造身份证、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处罚规定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3至7年或3至10年有期徒刑。
对替考者,也就是所谓的“枪手”来说,目前,刑法尚没有明确的罪名相对应,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对这种行为目前尚不能定罪。当今有些“枪手”已出现职业化特征,这种职业“枪手”可谓是一种职业惯犯,对社会的危害性非常大。从各地处罚情况来看,主要是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是无业人员,连行政处罚都难以实施,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最多不过是拘留15天,惩罚力度太小。
“如此低廉的‘作弊成本’根本不足以对替考人员起到威慑作用。这也是近年来‘枪手’年年顶风作案,使替考现象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高华阳说,原则上,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只针对替考人员不知道伪造证件这一事实的情况而言。
如果是一对一的替考行为,目前刑法规定属空白,最多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在天水事件中,如果被替考者知道证件作假行为或知道是有规模、有组织行为,则与替考组织者属共犯或从犯,应参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不知道,刑法规定又是空白,只能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者给予一定的治安处罚。
这位律师认为,此次替考事件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如本地学校老师和制作发放证件的有关部门的人员参与,则构成渎职罪;如果监考老师默认了替考行为,也构成渎职。这些法律关系和罪名都比较明确。
■弥补法律空白完善管理制度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强的呼声是:应该从法律上对高考舞弊的相关行为进行罪行界定,或者对现行的法律条文重新进行司法解释,将高考舞弊行为纳入到现行的刑罚体系内,比如可以适当拓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处罚对象等。
而律师高华阳则认为,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并不在于法律条文名目有多少,而在于法律规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所以,目前解决高考舞弊行为应该首先从考试制度上入手,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同时对现行相关法律进行条文修改或司法解释。
高华阳认为,高考管理制度的设计需要更严密、更完善。可以参考其他一些专业性的职业资格考试,比如中国司法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之所以被称为“中国第一考”,就因为它在制度层面和组织层面上拥有其他考试无法比拟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保密性。当然,这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保证的。早在2 0 0 1年1 0月3 1日,也就是我国开始实行司法考试的前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就联合出台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02年3月,司法部又相继颁布实施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对司法考试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教育部虽然在2004年5月份也出台了一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但由于规定的处罚力度太小,现实中一些地方对高考舞弊事件的处罚未能落到实处,因此其威慑作用有限。”
○观念篇
90后考生Vs60后家长:高考还是不是独木桥
编者按:考试舞弊之所以“阴魂不散”,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许多考试与利益甚至个人前途都是紧密相关的。而在我们绞尽脑汁想着如何防范考试舞弊之时,能否也“换位思考”一下,让这些考试不要附加太多内容呢?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 008年6月8日,出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第一批学生结束高考。而他们的家长,多是出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60后”们,如今正值中年。两代人对高考的态度会有多大的差别呢?
■“90后考试观”:高考就是自己一个人的“战斗”
一项名为“90后考生VS60后家长的高考情结”的调查结果发现:42.9%的家长认为高考会对孩子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持相同观点的考生只有28.6%。
福建省三明市第九中学的苏楚楚在高考前跟父母“约法三章”:第一,不要接送和陪考;第二,不要特意做好吃的;第三,不要总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照顾我。苏楚楚觉得高考就是自己一个人的“战斗”,“学习了,准备了,参加考试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他们那样紧张,我反倒觉得别扭。”
■90后这代人更自信了
事实上,和苏楚楚一样不愿意父母陪考的考生非常多。调查发现,只有10.5%的考生愿意家长在考场外等候,超过半数(51.1%)的考生认为家长完全没必要等候。
“考完第二天,我妈就非得让我估分,她从网上下载了一套标准答案,还打印出来。”90后考生杨希彬说。按照平时的成绩,杨希彬通过一本分数线没有问题,但是估分只有520分左右,大概只能上二本,但是他并不认为高考是自己的唯一出路,“如果真的考不上,我可以先去打工,积累经验之后再自己创业。”
调查中,只有28.6%的考生认为高考会对自己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持这一观点的家长却高出许多,达到42.9%。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劳凯声教授认为,90后考生对社会的认同和感受不一样,看待世界、处理问题比70后和80后更加积极。在他们眼里,高考更多的只是人生的一次重要经历。
“但是要想改变个人命运,高考仍是一条很现实的途径,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劳凯声说,当前社会现代化程度还不高,向上流动的主要机制还是高考。只不过,通过自我奋斗实现自己价值的可能性正在变大,90后这代人更自信了,他们不再把高考看成是决定自己命运的“独木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