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事局、审计局,省直各单位、有关部属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8〕1号)、《关于征订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的通知》(审考办字〔2008〕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审计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江苏省全国审计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审计厅共同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考务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请各市按《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8年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全省各省辖市(宿迁市除外,宿迁市考生在淮安市参加考试)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
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从5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局会同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二)各市人事局会同审计局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相互支持、主动配合,联合办公,共同做好本地区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与资格核查等项工作。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到报名点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和“审计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
(四)报考者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部分报考中、高级资格者适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张(分别粘贴在申报表与报名卡的指定位置)。
(五)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上述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在申报表的“报名点资格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印章。同时编制报考人员报名号,填写或填涂在申报表与报名卡指定位置。否则,省人事考试中心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
(六)有关报名卡填涂的注意事项参见附件2。填涂报名卡时所用的“地区代码表”、“汉字区位码表”同去年。具体内容可参见苏人通〔2005〕60号《关于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附件。
(七)各市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报考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并于6月23日前将本地区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报名卡和申报表(限高级审计师)等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审计厅共同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见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参见苏人通〔2004〕94号)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暂行规定》(苏人发〔2002〕76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教材征订
(一)审计资格考试初、中、高各级别考试大纲都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在2007年版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共2册。此外,审计署考试中心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进行了修订,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5?2007年期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2005年修订版,共6册。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4本书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考试学习参考书;《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2本书为“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考试学习参考书。
此外,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08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针对考试题型变化情况,对《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进行了修订,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5?2007年期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四)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可直接组织审计资格考试的教材征订工作。由于出版发行部门将根据各地征订的数量印书且款到发书,请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5月16日前将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征订单(附件4)和书款报(缴)至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张 黎;电话:025?83758723,传真:025-83734690,汇款时请注明款项用途“购2008年审计考试学习资料款”。
汇款账户:江苏省审计厅
开户银行:南京市交行天津新村支行
账 号:320006604010149013969
为减少周转环节,教材将从出版发行部门直接发送各市,请各市务必将教材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络电话(手机)等信息写清。
考试学习参考书由审计署考试中心直接向各省审计厅发行。个人补订请与审计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10?82199785,联系人:赵翔、张立东,也可登录http://www.auditexam.cn查询有关信息。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初级、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考生报名时由各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向考生收取,并按每人每科30元(每人两科合计60元)的标准上缴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考生报名时由各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向考生收取,并按每人每科100元(两科200元)的标准上缴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
(三)各市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在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时,应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九、其他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审计考试报名卡”各市可续用去年的卡,若数量不够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周大伟)补充领取。由于报名卡是由国家审计署免费派发,数量有限,请各市节约使用。
(三)有关考前培训事宜请登陆中国审计教育培训网,网址:www.trainingcenter.com.cn。
附件:
1.2008年审计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3.审计考试报名卡填涂注意事项;
4.江苏省地区代码表;
5.2008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征订单。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审计厅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2008年度审计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5月开始 各市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免费领取报名卡
5月30日前 各市向省审计厅人教处报(传)学习参考书征订单和汇缴书款
6月23日前 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报名卡和申报表(申报表仅限报高级审计师)等相关材料
6月底前 省完成报名资格终审,向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报送报名卡
7月中旬 省将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下发各市。
7月底前 各市完成报考人员的信息核对工作。设置考点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考点设置情况
省完成向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上报更正信息和考场资源情况
9月中旬 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始将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准考证条形码胶条及考场编排情况下发各市
10月10日前 各市完成核发准考证。
设置考点的市将考试值班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10月17日 设置考点的市领取试卷及答题卡
考试
10月19日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
设置考点的市将答题卡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10月底前 省将答题卡送达审计署考试中心。
2009年1月底前 根据人事部通知,公布考试结果,各市向考生下发成绩通知单
附件2
2008年度审计考试报名卡填涂注意事项
一、2008年度“审计考试报名卡”同2007年,报考人员及考试管理机构需填涂的信息项全部安排在报名卡正面,报名卡背面为填涂说明。
二、“审计考试报名卡”中的“考生报名号”、“所在地区”栏必须由各报名点统一填涂,“考试地区”栏不填涂,其他信息项可由考生填涂。
三、工作人员发卡时应提醒报考人员首先根据本人报考级别认真填涂“考试类别”栏(一旦出错后果自负)。
四、工作人员在填涂完“所在地区”栏后应仔细核对,以免本地报考人员信息被编排到其他地区。
五、“考生报名号”的填涂规则为:前2位为地区代码的后两位(即市区码),后4位为从“0001”起始的序列号(不分级别,混合使用大流水号)。
六、工作人员收卡时应仔细检查“考试类别”等关键信息填涂是否准确。关键信息包括:“考试类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名称”、“所在地区”。
七、报名卡要保持整洁,不得折叠。
附件3
江苏省地区代码表
地区名称 代 码
江苏省 3200
南京市 3201
无锡市 3202
徐州市 3203
常州市 3204
苏州市 3205
南通市 3206
连云港市 3207
淮安市 3208
盐城市 3209
扬州市 3210
镇江市 3211
泰州市 3212
宿迁市 3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