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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不让同学抄答案,放学后就遭报复被打入院,花去医疗费600多元。向对方索要医疗赔偿时,却找不到打人者的监护人。昨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手,无辜少年小元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医疗赔偿。
不让抄试卷被打伤
12岁的小元与同桌13岁的小铁都住在郑州市惠济区南阳寨村,在市内某中学就读。2月20日,班级举行开学后摸底测试,考试中,成绩较差的小铁想抄小元的试卷,被小元拒绝,并且当场告诉了老师,结果,小铁被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
放学后,怀恨在心的小铁在回家的路上堵住了小元,不由分说就是一番拳打脚踢,小元住进了医院,5天花去医药费600多元。
寻找监护人一波三折
昨日上午,当家人带着小元找到小铁索要医疗赔偿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小铁是未成年人,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他造成的侵权赔偿责任,须由其监护人承担。但是,小铁的父母早在5年前便因车祸去世,没了父母,谁是他的监护人呢?
小元父亲只好找来该村的人民调解员孟庆业,孟庆业查证:小铁的父母去世后,其父亲所在单位指定他奶奶为监护人。这样的话,应由小铁的奶奶来赔偿这笔医疗费。
但是当孟庆业一行找到小铁奶奶时,她却说,失去父母管教后的小铁顽劣异常,到处惹是生非,自己年迈根本管不住他,早在2007年4月,便和小铁的外婆家商量,由他舅舅当监护人。而小铁的舅舅说,小铁跟了自己半年多,非但没改好,反而捅了很多娄子,害他损失很多钱财,从过年时开始,他就决定不做小铁的监护人了。
联袂主演调解成功
到底谁是小铁的监护人?这个问题难倒了孟庆业,调解无法继续。孟庆业打电话到惠济区法院,寻求协助。
惠济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孟庆业,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小铁的奶奶担任监护人是可以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小铁的奶奶与舅舅达成的关于小铁监护权的协议,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属于擅自变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这600多元医疗费,应由小铁的奶奶和舅舅共同承担。
孟庆业将法官的话告诉了小铁的奶奶和舅舅,法官的权威说法,加上孟庆业细致的思想工作,很快,两人便同意平分这600多元医疗赔偿,并当场拿出了钱,填写了调解协议书。
“这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威力还真大!”做了35年人民调解工作的孟庆业忍不住感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