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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沈阳市数万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参加“期末考试”。在此之前,沈阳市8000多名高中专任教师和学生一起参加了市教研室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沈阳市教育局前一阵儿决定,教学质量监测的对象不再只是学生,要扩大到教师层面,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对教师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新京报》1月22日)
客观而言,这样的师生同考,有利也有弊,它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教师某些方面的水平,但另一方面,它不能全面考察教师的能力,教师讲课水平的好坏,显然是不可能完全通过考试体现出来的。如果说师生同考,有利有弊,那么教师考试之后和教学质量挂钩,而且是重要指标,就恐怕是弊多利少了,这可能会加剧某些教师的紧张情绪,给教学工作平添一份不必要的压力。
如果一定要作为考核指标,我觉得制定这种规定的教育局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都应该先参加这项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和工作水平挂钩,我估计,教育局很多领导、职工会感到难受,甚至会提出强烈反对,而且反对的理由会很充分:比如脱离教学工作多年等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不喜欢这样,自己都认为这种很难全面考察能力,为何一定要强加于人呢?更何况,从以身作则角度来看,教育局要求老师这样做,那自己就最好先要做个榜样。
教育局之所以让师生同考,恐怕也是出于一种给教师增加压力的想法,以便促进教师提高能力,教育局可能会认为,如果一名教师,连考试都考不过学生,还是一名合格的老师吗?但这样的想法其实是荒谬的,1000多年前的韩愈尚且知道“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今天的沈阳市教育局为何如此糊涂地将这种考试和教学质量挂钩?
实际上,如果仅仅只是提倡让教师参与考试,但考试成绩保密,并不计入考核,那么这样的考试体验也未尝不可,它可以让教师因此更能了解和体谅学生考试的难处和辛苦。但一旦将这种考试和考核指标挂上钩,恐怕是在应试教育上又增加了一个砝码。
所谓的素质教育中,也会有考试,但考试只是一种手段,对待考试的态度才是决定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分别的关键,如果教学工作全部都是围绕着考试而言,甚至乐于制造“高分低能”者,而不是着重培养能力,那么这样的考试有何意义?沈阳市教育局不妨抛弃应试教育的思维而好好思考思考:最好的教师就一定是考试最好的那个吗?考试最差的教师难道就不可能是教学效果最好的老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