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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学考试播音与主持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来源:泉州信息网     2007-12-20 10:15:00
 
专业代码:050314
  
  主考
学校:福建师范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播音与主持专业专科课程设置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的要求相一致;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
艺术、美学等多种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影视制作公司及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科中级专门人才。本学科专业能力还可延伸到艺术朗诵、出镜记者采访、影视剧配音、体育解说、舞台艺术报幕主持、气象预报、婚礼主持等与有声语言表达相关的文化传播领域。
  
  基本要求:系统学习和掌握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语言表达、节目主持艺术、新闻采编的基本训练,具备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具备广播电视新闻和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基本素质。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采用学分制(73分),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学分。凡按规定取得该专业专科计划规定的所有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实践课程
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环节考核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成绩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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