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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新规五类人员申报高职可免试外语
来源:新华网      2006-4-8 7:36:00
 

  6日,山西省人事厅职称处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系列(专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评审条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对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说明。

  关于学历

  申报高职资格评审的,各系列(专业)一般都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职资格评审的,一般都要求具备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视为有效学历。

  任现职年限

  申报评审高职的,任现职前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任现职须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5年),任现职须满7年;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须满2年申报高级(相当于副高)。

  申报评审中职的,任现职(助师级)前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任现职须满4年;任现职(助师级)期间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至今不满4年),任现职须满6年。

  申报评审初级(助师级),须任现职(员级)满4年。

  非公组织及公务员队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全民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聘任的,其工作时间不被计算为相应任职时间。

  任现职年限

  的计算,是自占用本单位空缺岗位职数聘任相应职务之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2006年申报为例,任现职满4、5、7年的聘任时间依次分别为:2002、2001、1999年年底前,今后逐年类推。

  外语条件

  国家有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要求的系列(专业),须符合国家人事部规定的相应A、B、C级国家合格证书(或A、B级古汉语、医古文省合格证书)或国家统考成绩合格通知单;上年度取得的A、B、C级省补充考试合格证书。国家合格证书,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高职可免试。

  ①在任现职期间参加WSK、WHO、托福考试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者。

  ②出国留学、出国进修一年以上或高级访问学者出国进修半年以上者(出国前参加①条所属考试合格)。

  ③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④在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⑤女性53岁以上晋升副高级、58岁以上晋升正高级、男性58岁以上晋升正、副高级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中职可免试。

  ①符合上述晋升高级可免试的条件之一者。

  ②参加BFT(I)级考试或国家六级以上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者。

  ③女性50岁和男性55岁以上者。

  计算机条件

  2006年及以后申报评审高职的,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申报评审中、初职的,须有合格证书三个模块。

  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艺术专业中从事地方戏曲及剧目表演、演奏、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②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③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④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⑤近3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⑥计算机应用专业及相近专业毕业,现从事计算机应用教学的各类教师。

  考核要求

  正常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且近3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论文要求

  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发表在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技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面上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非正规出版物上刊登的文章不作为申报评审条件。

  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质量低劣、无学术、技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①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②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增刊上的文章。③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④同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被多次转载、引用,一律以最高刊物一次性对待。

  专业工龄

  专业工龄

  的起始时间确定,以本人档案中记载的,取得中等(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高级中学毕业并经本专业培训以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专业工龄以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底。以2006年申报为例,要求20年专业工龄的,其起始时间应在1986年底以前。

  破格申报评审

  不达国家现行《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或任现职年限而申请晋升评审者,均属破格申报评审。

  破学历申报,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大专学历,申报评审副高,专业工龄满20年;申报评审正高,专业工龄满25年。中专学历,申报评审副高,专业工龄满25年;申报评审正高,专业工龄满30年。

  因任现职时间不满而需破格申报者,实际任现职时间比相应正常申报评审规定的任现职时间最多可提前2年。破格申报评审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其他相应条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允许破格申报评审。

  申报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的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变动,从一个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移至另一个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后,须重新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系列的任职资格;工作岗位无变动但符合国家及山西省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也可再取得其他系列(专业)的任职资格。

  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要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系列(专业)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专业职称为准。第二任职资格只允许评审与现(曾)任专业技术职务同级或低于同级的其他系列(专业)的任职资格。

  根据本人工作岗位变动需要,必须取得其他任职资格者,须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证明能胜任现岗位工作,才可按现行办法申报、评审与岗位变动前已聘职务同级的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初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含成人教育毕业生),由本单位经过考核确认合格,可直接初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为: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或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聘任中级职务。

  引进、调入人才的职称资格确认

  山西省从省外吸引、调入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其已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岗位系列(专业)一致,高级由省人事厅审核批准,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中级由所在市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与现岗位系列(专业)不一致,经山西省同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

  山西省从境外引入的高层次急需人才,可凭在境外工作服务地曾聘任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经省人事厅审查同意后,由山西省相应评审委员会直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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