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中心 >> 辅导材料 >> 高考 >> 语文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2006年江苏省高考语文阅卷作文评分细则
来源:北教恒谦教育网     作者:江苏省洪泽中学 张宝玉     2006-7-31 13:22:00
 

一、关于审题

  1.题型的理解

  作文题目有三部分组成,一是哲理性的简要材料,二是作文题目(标题),三是写作要求。从第二部分看,这是一道命题作文,也可以说是定好标题的作文。从提供的简要材料来看,既可以看成是供材料作文的材料,也可以看成是话题作文的材料,也可以看成是标题作文的引导语。

  2.材料的理解

  材料可以看成对考生写作的提示,也可以看成推导出题目(标题)“人与路”的引导语,也可以看成富有哲理性的对立统一的材料。

  从提供的“两句半话”的材料来说,可以有如下五种情形的解读:

  ①从习惯的理解来说,前句强调的是只要敢于开拓,就能从无到有;后句昭示的是如果一味走老路,也会从有到无,没有出路。两者的共同点在于: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要敢于开拓,敢闯新路。

  ②前后两句中“走的人多了”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强调从无到有,后者强调从有到无。由此推及到这是各种事物发展的一种变化规律,一种循环往复的规律。当然,要想改变这种宿命与循环,唯一的出路就是变化,就是革新。

  ③把重心放在“说”上思考,可以有这样的理解,无论别人怎么“说”,我坚持我的主张:无论别人怎么“说”,我走我的路。突出个性,不为左右,强调自我。

  ④把落脚点放左“走的人多了”去思考,我们可以发现:前者之所以“有了路”,是因为大家人心齐泰山移,众人划桨开大船。有了一条康庄大道;后者之所以“没了路”,是因为盲目跟随,一窝蜂,一条道,一根筋,结果困死在“掘金的路上”。启迪是:遇事冷静,开动脑筋,正确抉择,才是明智之举。

  ⑤可以把重心放在“问”路的思考上,到底世上“本有路”还是“本无路”?是正路还是歧路险路十字路?于是,“敢问路在何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等皆可入文。

  当然,还可以有其它的解读,只要合乎情理,都是可取的。

  3.题目(标题)的理解

  “人与路”,是一道用虚词“与”联接起来的两个并非一个逻辑层面关系的两个概念。这道题目中的“路”既可以实化,也可以虚化。这里的“人”可以实指,也可以泛指。

  “路”实化之后,可以是大路小路,也可以是老路新路,也可以是乡间小路柏油马路甚至高速公路。当然也可以是泥路石子路等等:

  而“路”虚化之后,可以是人生之路,工作之路,交友之路,学习取经之路,开拓创新之路等等,反向则可以是死胡同,不归路,浪迹天涯等等。

  “人”可以是单个具体的人,也可以是某一类人甚至人类。可以是现代人,也可以是古代人,当然,中国人外国人也可以,写自己可以,写父母、朋友也可以,写伟人名人可以,写凡夫俗子也可以……

  “人与路”,按常理与“人生之路”、“路”并不是一回事,但事实上,只要写路,就会有人。

  据此,可有如下结论:

  ①从排列组合的角度来看,这道题目(标题)可以演变出无数种复杂情形,当然,也就可以将许多相关内容都巧妙地演化至Ⅱ这篇“人与路”的文章中来。

  ②题目的选择范围与立意取舍远远大于提供的材料。

  ③这是一道很有人文情怀的题目,也是一道很传统的命题,通常情况下,不太容易“偏题”、“走题”。

  4.写作要求的理解

  第一个要求是“自定立意”,这与近年来的话题作文写作要求是一致的,按道理来说,没有多大的问题。但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此。因为,前面有材料在,一旦考生陷进了材料,立意再想出新的空间就比较狭小了。

  第二个要求是“除诗歌外,文体不限”,这是关于文体的要求,也与话题作文的要求相近。写成短剧、故事、随笔、寓言等都应该视为合乎文体要求,写成诗歌就肯定不合要求。    第三是不少于800字,如果出现字数不足,应以50字为一个区分间,按说明要求适当扣分。

二、关于议论类文章

  1.在切合题意的前提下,凡说理表达基本过关、观点基本突出、材料基本充实的议论类文章,可以按4245分档次赋分。

  2.凡在“三基本”的某一方面达到较好级别的,赋分可以提高一个档次,依次类推。

  3.对于借助随笔、杂感甚至杂文样式表达思想阐发主张的议论类文章,要反复审读,谨慎赋分。凡那些能够做到思想深刻、议论风生、纵横捭阖的特别优秀的文章,要敢于打高分,直至满分:凡那些只会借助随笔或杂文写作形式,而思想苍白、议论平淡、缺乏层次的文章,不能误判高分,而只能按一般议论类的文章标准去如实赋分。

  4.考虑到议论类文章的立意,多为解释“提示语”(材料)的文章,因此,凡能采取比较新颖的角度切入“材料”,解说“提示语”的内涵与精神,便可视为有亮点,提高两个档次向上给分。

  5.由于多数议论类文章偏于简单举例且用例较多,因此,凡有如下情景即可视为有亮点,可以在54分向上判:选取比较新颖、生动、有个性的材料作论据,而不是尽人皆知的“通常事例”;所用事例材料能够有论证层次,并不平面展开,不机械重复,每一例都能显示一个小论点或层层递进的。

三、关于记叙类文章

  1.在切合题意的前提下,凡叙述表达基本过关、主题基本突出、情节基本完整的记叙类文章,可以按4245分档次赋分。

  2.凡在表达或主题或故事情节等某一个方面达到较好级别的,赋分可以提高一个档次,依次类推。凡在某个方面达到优秀级别的,或者构思精巧,或者形象丰满,或者意境深远,或者很有个性,或者语言很见功力,可以按54分向上赋分,最优秀的可以达到60分。

  3.凡在“三基本”水准向下的文章,也应该依据其表达、主题、情节某一个或几个方面属于较差的级别的,依次向下浮动。凡在某一个方面属于很差级别的,则应该在36分向下浮动。凡语言表达、记叙能力在低幼层次的文章,最高赋分也不能超过30分。

  4.通篇记叙人事或编述故事,无法找到实写之路和虚写之路的文章,视为不着边际的跑题文章处理,赋分在20分以下,如果无法判定,可提交组长或专家组处理。

  5.考虑到多数记叙文章故事情节简单、缺少内涵,应将考察重点放在如下方面:有机智的构思,有生动的人物,有引人注目的“故事”,有比较浓郁的生活气息,有令人思考的“余味”。这样的优秀文章,可以从54分向上给分。

四、注意事项

  1.整体上,今年还是采用去年的分项评价整体给分的评分方法。也就是说,在阅卷赋分时要从立意、内容、语言、文体或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分项全面考虑,但最后提交的还是一个总体分值。

  2.由于命题原因,考生很难写走题文章,因此,本次评分着重考察其是否有较高的语言修养,做到表达精彩。

  3.注意文体意识。议论类文章,议论的文字必须超过23;记叙类文章,记叙的文字必须超过23。否则,视为文体不明,给分适当下浮。

  4.凡写成其它文体的,只要不是诗歌,正常评分。违背命题要求,写成诗歌的,上限不得超过lO分。

  5.完篇而字数不足,正常打分之后,再扣字数分。每少50字扣1分,扣满3分为止。明显未完篇的文章,最高不超过35分。未完篇的文章,不再扣字数不足分。

  6.另立题目者,即没有用“人与路”为题,而另写其它标题的,扣1分。

  7.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计,扣满3分为止。

  8.赋分中提及的档次,通常情况下为3分。

  9.因网上阅卷操作上的因素,上述各项扣分,累计扣除后,给出一个总分。

  lO.确认抄袭,经核查23以上文字与已发表作品雷同,最高不超过20分,并作为问题卷上传。

 

■相关链接  
  • 历史材料解析题的解题方法
  • 2006年陕西高考数学试题评析
  • 近年高考英语试题评析报告
  • 减少就业困难 心仪稳定生活 女大学生相亲为减压
  • 大学生求职畸变成比爹比妈 就业公平遭遇挑战
  • 大学生就业毁约为哪般
  • 大学生就业调查:“剩男剩女”最后找工作的日子
  • 不妨多发些“就业名片”
  • 技工就业率高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 父母长期冷战 孩子可能会…
    · “科技大篷车”进校园
    · 留学快报:欧美顶尖商学院…
    · 六招让你从激烈的求职竞争…
    · 今年自考 新增6专业,停…
    · 郑州幼师强化学生职业理想…
    · 全国政协委员顾也力建议对…
    · 熊丙奇:高等教育的很多荒…
    · 省教育厅表彰2007年度基础…
    · 为了理想不要上万月薪工作…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严正声明 | 网站介绍 | 网站导航 | 信息发布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与我联系 | 付款办法 | 友情链接 | 本站首页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教育网  网络实名:中国教育网站  中国教育在线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E-mail/MSN: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