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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毕业生就业报到新规 学生档案统一审核
来源:郑州日报      2007-6-23 9:25:00
 
7月,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将走出校门,大学生就业手续如何办理?就业协议该咋签?对此,郑州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昨日公布了今年毕业生就业报到程序规定。

  就业协议书这样签

    按照规定,毕业生应持学校发给的就业协议书,按照国家、省、市毕业生就业原则和规定进行双向选择。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内容需填写完整,经学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三方盖章后,携带三份就业协议书前往市人事局就业办办理手续。其中,毕业生到郑州市市管单位就业的,先由接收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查加章,然后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其中,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经市人事局办理,师范专业毕业生经市教育局办理。如毕业生到市区内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先由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再到市人事局就业办公室盖章同意。

    此外,毕业生前往区管单位就业的,先由各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再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毕业生到县或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如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可不签协议书。

    学生档案统一审核

    按照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往郑州市的,所有档案必须由学校密封,可通过邮寄送达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以直接送往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但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档案启封。毕业生到市直单位就业的,档案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取;毕业生到县市(区)就业的,档案由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

    及时领取就业介绍信

    按照规定,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对档案审核后签发《就业介绍信》。

    已经递交档案的毕业生,应在毕业生就业办明确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过户口的带本人户口本)到郑州市人才大厦(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向西500米)领取就业介绍信。领到介绍信的毕业生,随后可在报到期限内,前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档案随即由市人事局转往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

    郑州市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学校毕业生改派到县市区、市直(含直接派遣)企业,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改派就业派遣手续,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原则上只改派一次。 (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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