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后考试合格,才可持证上岗
本报讯中小学班主任不经培训不得上岗,2008年年底前,市教育部门将对全市所有现任及即将上任的班主任进行培训。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岗前培训班昨日开班,其中“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6年12月底之前担任班主任工作,但未参加过班主任专项培训的教师,需在这两年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补训。现在起即将任中小学班主任的老师,也得进行岗前培训。
这次培训内容大致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以及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根据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的实际情况,“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教育”也是这次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
据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以前中小学班主任大多由学校随意任命,中小学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孩子心理教育上大都不够专业。被列为市教育局2007年7件实事之一的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从这次开班起正式实施。以后,在职班主任、“预备班主任”须经集中培训后考试合格,才可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