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获取大量中小学在校学生的资料,并将其出售给各培训机构。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对吴某等14位被告人作出判决。
据介绍,2014年年底,罗某通过个人QQ邮箱向吴某非法提供学生个人信息10万余条。后吴某又通过向他人购买、与他人互换、或由罗某提供等途经,非法获取了南昌市大量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和年(班)级、家长联系电话等真实内容的个人信息资料,并出售上述信息资料牟利。
此外,冯某等12人则通过向吴某购买信息资料向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拓展各自所在培训教育机构的生源。经查明,吴某共向他人出售学生个人信息18.74万余条,从中非法获利5.24万余元。2016年6月15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余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或自动到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罗某等1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冯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余某等11人单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1万元不等。追缴被告人吴某非法所得人民币52380元,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