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 >> 培训动态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未参加出租管理培训出命案 屋主房东均要受处罚
来源:广州日报      2007-9-24 17:13:00
 

         据了解,该出租屋由“二手房东”刘某承包管理,他从未参加过该镇举办的“二手房东”培训,也未按规定对租住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致使该出租屋管理混乱。对此,厚街镇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出租屋主和二手房东作出相应处罚:该出租房屋租赁证被收回;屋主王某被罚处对该出租屋停租6个月并罚款6000元;“二手房东”刘某被处700元罚款。同时,还被责令停止时租、日租行为,协助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并参加上岗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经营出租屋租赁活动。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联想·闪联携“闪联任意通…
·英国剑桥大学携手Aruba打造…
·让青春在校园电波中激荡
·调查指七成内地香港学生很…
·山东省招考院辟谣:高考拟统…
·国家公考前一天:充足准备…
·幼儿清火,宜用中西结合、…
·科学生活:谨防对幼儿重智…
·上海现10例以上疑似水痘 幼…
·带薪留学减轻工薪家庭出国…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