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出租屋由“二手房东”刘某承包管理,他从未参加过该镇举办的“二手房东”培训,也未按规定对租住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致使该出租屋管理混乱。对此,厚街镇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出租屋主和二手房东作出相应处罚:该出租房屋租赁证被收回;屋主王某被罚处对该出租屋停租6个月并罚款6000元;“二手房东”刘某被处700元罚款。同时,还被责令停止时租、日租行为,协助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并参加上岗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经营出租屋租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