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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28日,中德合作广西行动学习项目课题组第一分课题“广西职业教育条例的研究”自治区法制办子课题组在南宁集中学习。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陈伟雄介绍了 “广西职业教育充分发展研究” 第一专题第三期柳州研讨班的情况,子课题组学员交流了行动学习成果,分析研究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学习行动计划。
陈伟雄着重介绍了德国职业教育体制的有关情况。德国实行的是“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主体主要有企业和学校;全日制的德国职业教育属于国家义务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在学生实习期间还给予适当的报酬;行业协会在德国的职业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负责认定企业培训资格、参与制定培训标准、对培训合同进行登记、组织受教育者进行考试等多方面的工作。与我国的职业教育有别,德国的企业是职业教育的主体之一,我国企业仅仅是参与者,学校是职业教育的唯一主体;在经费上,德国的职业教育属义务教育范畴,我国的学生要自行承担诸多费用;在德国职业教育中,非政府组织作用突出,我国还主要由政府及其部门负责管理;德国的企业培训并非是法律的强制规定,而是历史发展的结果等等。
子课题组全体学员对前一阶段的学习进行了小结。在前一阶段收集和消化立法资料的基础上,下一步要切实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学习研究工作。近日,子课题组的任务是要围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问题研究、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的法律地位和职业教育的市场准入资格研究这三个题目做好资料收集学习,并完成论文写作。3月份到外省学习考察前,要完成子课题承担部分的草案条文框架;5月份去德国学习前,要形成一个比较规范的初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