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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公用经费起点额度”凸显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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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教育网 2007-12-10 1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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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从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中小学2008年预算编制培训会上获悉,为体现教育公平,根据兼顾地区差异与学校差异的均衡性原则,该县在编制预算时,设置了“公用经费起点额度”,保证弱势群体弱势学校的基本运转。
据了解,该县目前有6所学校的学生人数少于150人,按国家标准补助的全年公用经费仅2万余元,远远不能保证工作常态开展。为保证这些独立设置但规模较小的学校基本运转,该县财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农村中小学预算时,无论学校规模大小,“公用经费起点额度”标准一样。补助的“公用经费起点额”为该县所属城乡同类学校(中学、小学)校均公用经费的10%—15%之间。补助差额部分在县新机制结余经费中安排。并考虑学校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离城镇的远近等差异,对偏远山区的学校给予特殊照顾,其标准不低于全县平均生均公用经费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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