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招生考试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今年中专招生优惠政策出台:五类考生可加分
来源:处州晚报     2008-5-13 9:07:00
 

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丽水市2008年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已经公布,明确了五类考生可以加分,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优惠加分不得少于20分,具体额度由各县(市)教育局决定。

可享受优惠加分的五类考生分别是: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C级获得者;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兴趣特长运动会,前1-3名获得者;初中阶段参加县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可享受5分加分。

2006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会演、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省级会演、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市级会演、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限四人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美术及书法五类);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归侨、华侨子女和港澳台考生可享受10分加分。

2005年6月1日-2008年5月31日,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发明奖获得者,包括浙江省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获得者、浙江省青少年创造发明比赛和科学讨论会获奖者(“小发明”和“小论文”比赛)、浙江省青少年生物百项活动获奖者(个人奖)、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获奖者;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2007年6月1日-2008年5月31日参加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15分加分。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比赛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可享受20分加分。

少数民族学生优惠加分不得少于20分,具体额度由各县(市)教育局决定。

以上五项优惠不重复累计享受,如同时符合上述一项以上条件的考生,按其中高分一项享受。没有特殊说明,特长类优惠加分项目时限均限定为初中阶段。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 父母长期冷战 孩子可能会…
· “科技大篷车”进校园
· 留学快报:欧美顶尖商学院…
· 六招让你从激烈的求职竞争…
· 今年自考 新增6专业,停…
· 郑州幼师强化学生职业理想…
· 全国政协委员顾也力建议对…
· 熊丙奇:高等教育的很多荒…
· 省教育厅表彰2007年度基础…
· 为了理想不要上万月薪工作…
最新快讯
·培养军地英才的“摇篮”
·加拿大:中国学历移民就业率…
·工商提醒消费者 理性选择教…
·从六个方面做好新形势下的…
·推动学校科研工作为国家建…
·高校教育:大学生踏入校门…
·狠抓落实 进一步把教育整顿…
·辽阳农村国防教育有效机制…
·擂鼓中学师生返乡 告别山东…
·1.2万人角逐3967名额 广大…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