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校在完成报名、建档工作后,按设区市分别填写新生预录名册,并在4月2日至5月10日期间携带新生相关证书复印件、新生电子档案和预录名册到省中招办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经省中招办审核同意后,打印《春季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并验发省中招委印制的《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