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招生考试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2008年普通高学招生 统一考试大纲要求(汉语文)
来源:     2008-3-11 9:18:00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汉语文是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参加高考的必考科目。汉语文考试大纲是根据汉语文教学大纲制定的,具体体现汉语文考试的性质特点,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主要依据。

    汉语文是我国民族学校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开设的一门通过讲解汉语文章,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并进行相应的德育和美育教育的重要基础课程。在民族学校,汉语文与民族语文一样是具有法律规范意义的必修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明确规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这就为民族学校汉语文课程的设置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还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可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我国民族学校的汉语文课程的名称、性质、任务、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及教学指导原则等都作了法律规范。《汉语文》课程的设置,《汉语文教学大纲》和《汉语文考试大纲》的制定都要依据此法。

    Ⅱ.考试的内容和范围

    一、汉语基础知识及运用

    1、通用教材中所涉及的常用汉字的音、形、义

    2、常用词语的理解和运用(包括一般词语、短语、成语、关联词语)

    3、病句的识别与修改

    4、句式的识别和变换

    5、造句、扩句、缩句

    6、语句的组合与排列

    7、常见修辞方法的识别与运用(包括比喻、拟人、夸张、排比、设问、反问)

    8、标点符号的使用

    二、文学常识与文体常识

    1、能掌握与通用教材相关的中外著名作家,作品及所处的时代等常识

    2、能掌握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等文体常识

    3、能掌握教材中要求背诵的诗文的名句、名段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 父母长期冷战 孩子可能会…
· “科技大篷车”进校园
· 留学快报:欧美顶尖商学院…
· 六招让你从激烈的求职竞争…
· 今年自考 新增6专业,停…
· 郑州幼师强化学生职业理想…
· 全国政协委员顾也力建议对…
· 熊丙奇:高等教育的很多荒…
· 省教育厅表彰2007年度基础…
· 为了理想不要上万月薪工作…
最新快讯
·郑州中招录取分数线划定 七…
·大学生假期求职须认清:职介…
·大学生求职催生“毕业商机…
·留学专家:高分考生去留学…
·38起留学预警提醒家长:擦…
·今年 四川将招1000名"三支…
·首批录取通知书抵青 270封…
·教育部长周济要求甘肃灾区…
·大学语文鸡肋化日趋严重 贫…
·变成拼音人? 国人为何"把汉…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