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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受限:厦大在福建招生数将不超30%
来源:     2008-2-27 13:40:00
 
今后,诸如厦大这类的部属高校在生源地所在省福建省投放的招生计划比例要逐步减少到30%以内。

  省教育厅昨日转发了教育部的通知,对今年高校分省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做了部署。

  在这份通知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招生计划的限制,即要求2008年在属地安排的计划比例不得高于2007年,在属地安排计划比例超过30%的,要逐年逐步调整至30%以内。原则上,2008年要将从学校所在地调出的计划及本校计划的增量一律安排在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招生。换句话说,厦大在福建省今后招生计划会有所减少。厦大在闽的招生计划在其总招生计划的比例一度曾超过40%,这几年虽然有所减少,但一般也在30%以上。

  对于福建考生来说,应该不算是坏消息,虽然它意味着厦大在闽招生数可能会减少,但省外部属高校因此也有可能增加在闽招生(当然,2008年调出的计划要被安排在中西部)。

  不止对部属高校跨省计划做出规定,教育部还说,省属高校2008年跨省招生计划总量(不含协作计划)不得低于2007年本省(区、市)安排的跨省计划总量,其中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对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9省(区)安排的来源计划不得减少,各地区计划增量部分应重点向上述地区倾斜。

  此外,所有原中央部门所属现划转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共建高等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应低于本校招生计划总量的30%。

  早前,教育部曾表示,今年高招将新增3.5万个计划,名为“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不过,现在看来,这3.5万个新增计划和福建省没有联系,因为它指的是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11省(市)的部分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面向内蒙古、安徽、河南、贵州、甘肃等5省(区)试行对口招生。

  教育部还明确指出,高校的招生计划都必须报教育部,否则,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教育部表示,将严格实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此外,教育部说,未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确认的各类办学机构一律不得安排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未经解放军总政治部及教育部批准同意的军队院校不得招收无军籍学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亦不得擅自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未经教育部同意,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跨隶属关系下达和调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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