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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招生宣传未经备案不得发布
来源:     2008-2-20 10:20:00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今年起,凡到有关新闻媒体及单位发布招生宣传信息的民办高校,须到省教育厅备案。
        外省民办高校来我省发布招生广告,须出具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备案证明,并到我省教育厅办理与我省民办高校相同的备案手续。
        对发布违法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查处。同时,省教育厅将向社会公布经备案的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市民可通过电话和网站进行查询。查询电话:025—83335368。查询网址:www.ec.j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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