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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公布部分高校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方案
来源:     2008-2-16 10:29:00
 
市教委2月15日公布《2008年上海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16所试点院校计划招生10010名,测试日期统一定于3月15日上午开始。与去年考生只能报考2所高校不同,今年考生可以填报3所高校,在录取中还引入调剂机制。
  
  16所高校分3组
  
  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应、历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都可报考。16所高校的招生录取将分成三组:
  
  ■第一组建桥学院招生计划180名(含20名退役士兵计划);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1100名(含6名退役士兵计划);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1100名(含6名退役士兵计划);震旦职业学院招生计划1000名(含6名退役士兵计划);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80名(含2名退役士兵计划)。
  
  ■第二组杉达学院招生计划240名(含8名退役士兵计划);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800名(含8名退役士兵计划);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1000名(含8名退役士兵计划);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600名(含8名退役士兵计划);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610名(含8名退役士兵计划)。
  
  ■第三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计划300名(含20名退役士兵计划);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计划1000名(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1000名(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200名(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200名(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600名(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志愿增至3个
  
  考生于2月23日上午8时至2月26日20时通过168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组院校。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同一组内的3所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另设调剂志愿栏。
  
  考生不能跨组选择其他学校。考生在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而第二志愿学校未录满的情况下,可由第一志愿学校转至第二志愿学校继续录取,在未被第二志愿院校录取而第三志愿学校未录满的情况下,可由第二志愿学校转至第三志愿学校继续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同组院校组织的文化测试。16所试点院校,可自主采取不同形式的入学测试。艺术类专业加试的时间和命题由各试点院校自主确定,艺术类加试时间应于入学测试后进行。
  
  录取后不得参加高考
  
  16所试点院校4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而不报到的学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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