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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过程中,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就再比较考生的文化分;今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设置了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艺术专业的划线、志愿设置、录取规则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解释,2008年艺考日程安排也已经基本排定。
录取:投档分相同再比文化分
昨天的招生办法中,对投档规则也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昨天,相关负责人还提出,在投档过程中,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