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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高考录取工作答问
来源:贵阳晚报      2005-7-23 18:10:00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使我省招生工作更加透明公开,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就高考录取工作中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解答于下。

    问:高考文、理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是怎样划定的?

    答:根据考生的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多于招生计划数的10%划定第二批本科院校(A、B)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多于招生计划数的20%划定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体育、艺术院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体育、艺术招生政策和规定划定。 

    问:投档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划定以后,省招生考试中心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发送上线考生电子档案,供招生院校审阅录取。 

    问:投档的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答: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黔招考普(2005)09号文件规定:“录取院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本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其调阅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20%”。也就是说,投档的比例是根据院校的录取情况而定,通常在100%—120%的范围内。(例如:第一批本科院校中北京大学要求理工类按110%调档,文史类按100%调档;第二批本科院校中省招考中心规定省外院校由于计划数少,原则上可按120%调档,省内院校由于计划数过大,原则上均按110%调档)。 

    问:录取工作实行的是什么样的体制?

    答:按教育部的规定,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在政策规定和投档范围内,对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省招生考试中心对招生院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情况,实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若发现院校没有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或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省招生考试中心有权不批准录取,并要求予以纠正,由招生院校调整后再进行审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照投档比例,通常情况下,投档人数都将多于招生人数,在这个范围内,招生院校有权根据对考生德智体各方面的考察,结合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及所招专业的具体要求选拔录取学生。 

    问:请谈谈投档的顺序和规则。

    答:这里有两个顺序。一是按录取批次投档的顺序。即从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A),第二批本科院校(B),专科、高职院校,到中职单报高职。二是按志愿投档的顺序。在每一个批次中,对考生的投档顺序是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平行志愿、调剂志愿、定向志愿、预科志愿。原则上是上一顺序落选即进入下一顺序选拔,但是若第一志愿已投放满额,则不再投放第二志愿,第二志愿投放满额,则不再投放第三志愿,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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