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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自考作弊将被开除学籍
来源:楚天金报     2012-4-14 10:14:00
 
    记者昨从省考试院获悉,日前教育部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最大的变化是,对自学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进一步加强。按照新规,在校生考试作弊将被开除学籍,在籍老师参与作弊予以解聘。

  我省4月份自学考试昨日开始进行,为期三天。今年我省共有25.8万考生参加考试,共计报考61万科次。省考试院表示,从4月份开始执行教育部修改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该《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自学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中,对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考生作出停考处理: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同时,对于参与考试作弊的在校学生、在职教师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组织团伙作弊的;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据省考试院介绍,自2010年4月份自学考试以来,我省共有1000多名考生因他人代考、故意撕毁或损毁试卷等严重作弊行为受到停考处罚。从本次自学考试开始,我省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新规处理违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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