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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考作弊生处罚结果首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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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8-1-28 1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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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在官方网站上发出2008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罚公告,有48名考生因考试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到两年的处罚。据悉,在网站上公布作弊考生处罚结果在本市尚属首次。
记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根据主题为“2008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罚公告”的内容,这48名被公示的作弊考生是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在2008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作出的相应处罚,他们都将被“取消当次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停考一年或两年。”
这份处罚公告内容非常详细,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时间、课程名称、处理意见等。据悉,尽管北京教育考试院曾在去年对个别作弊考生在网上发出公示,但当时只是为了履行作弊听证的告知程序。而像这种在网上直接公布作弊者名单等详细资料的情况,在本市考试史上还是第一次。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后都将对作弊考生进行网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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