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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新生的专业调整,应在第一学年内办理。五年制高职专业调整,必须控制在5%以内。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2006年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学籍申报相关规定正式出台。
据介绍,五年制高职学生学籍当年有变更的,学校报省招办及挂靠办学的高等院校备案,并请学校在“录取新生登记表”上注明变更原因。要求转入三年制中专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上报备案,并请在“录取新生登记表”上注明“转入三年制中专”。无三年制中专教育的院校,学生必须转入有三年制中专教育的院校的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习。学生一经上报备案转入三年制中专学习的,不得再转回五年制高职。
(汪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