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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在阵痛中实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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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6-4-25 9: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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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正式实施两周年。
在实施条例出台前后,各界人士对民办教育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对其外部环境的思考与梳理上,如实施条例中“促进”与“规范”的协调与侧重,地方民办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等等。然而,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既定法律框架的基本确立和民办学校自身固有矛盾的不断激化,促使人们将目光逐渐返回到对民办教育自身存在问题的反思中。
“民办教育正处在转型期”,成为国内很多学者对民办教育发展态势的基本判断,民办学校在发展模式与内涵质量提升等诸多关键问题上的变革已经势在必行。
首先,随着众多民办学校因资金链断裂而纷纷倒闭或拍卖,曾经为众多民办学校滚动办学提供有效资金支持的教育储备金模式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其弊端被更多的人所认清。而寻求新的投资模式,正成为民办学校生存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民办学校对于新型投资模式的探索一直没有中断。一些民办中小学通过租用闲置房屋、与公办学校合作投资办学、承租小区配套学校等方式,相应减少了在购买土地、校舍建设上的投入,降低了投资风险。
而关键的问题是:民办教育的内涵发展道路究竟是什么?这命题业已成为民办学校作为独特的教育主体发展的关键。
很多研究者都指出,民办教育应该走与中国传统公立教育不同的道路。而也有专家分析,家长选择学校,主要不是为了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而是为了使子女有把握升入更高一级学校,这就迫使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之间的竞争、民办中小学办学的外部环境面临着复杂的情况。
由于定位存在不足,人们发现,民办学校一直标榜的办学特色在整体上似乎从来没有得到充分的彰显,为特定的家长群提供差异化的教育服务也难以实现,缺乏真正的办学内涵使得民办学校对家长和学生缺乏吸引力,这使民办学校的发展陷入内在的困境。
民办学校如果不能尽快确立竞争优势,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差异化教育,势必受到来自生源竞争方面的巨大压力。
由于受资金缺乏与特色不鲜明等原因的影响,民办学校在市场中的诚信度与美誉度受到冲击,持续降低,对于需要直接面对市场的民办学校,这种市场负面评价的打击无疑是近乎摧毁性的。
种种迹象表明,民办学校的实质性转型已经如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舍此之外,无论是为维护自身外部环境争取合法权益的奔走呼号,还是固守于原有民办教育模式中的修修补补与点滴改良,都是难有作为的。
而无论是投资模式问题,还是内涵发展道路问题,都是民办教育实质性转型的一部分。在当前这个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教育观念等都在发生深刻变革的时期,民办教育只有在经历近乎伤筋动骨的阵痛后,才能真正走出浮躁状态,实现实质性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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