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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陈丽萍)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确定了泉州市今年秋季中小学校课本、作业本费限价标准。
按规定,学校选用教材,不在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的一律不得选用。教科书为学生必选部分,每门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由学校统一征订,纳入“一费制”范畴。禁止向中小学生推销除教材之外的任何读物、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等。
课本费、作业本费,每个学期末结算后要如实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其他费用包括教师用书、教学挂图、教具不得在该费中列支。各校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费用标准,并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