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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开庭审理未判 法庭决定择日再判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分别于12月15日和12月19日两次开庭审理该案件。第一次开庭自诉人王某没有参加庭审,由其代理人出庭。由于这起学生告老师的案件在学校引起较大反响,尖草坪三中20多名老师和学生早早来到法院,但其中的学生因系未成年人而未被允许旁听。36岁的女教师程秋硕接到法院传票后,犹如五雷轰顶,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打后,反尔还被告上了法庭。在第一次开庭时,她委托辩护人宣读答辩状认为,主观上她是想帮助王某,让王某学习有所进步,当老师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学生进步?客观上,她也没有对王某进行殴打等暴力行为,也没有用语言贬低王某的人格,损害王某的名誉,王某转学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与她没有任何关系。王某所称的多次被打骂、侮辱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作为一名班主任,在教育学生时声音有时高些、口气严厉点,但从未辱骂过任何学生。
第二次开庭时,16岁的自诉人王某在父亲的陪同下首次出庭。双方在两次庭审中都出示了证明材料。程秋硕的同事和学生出庭作证,说程老师是个非常好的老师,她从未打骂过学生。据说,为王某出庭作证的四个人均为因种种原因而辍学的学生。
在辩论中,双方多次根据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展开陈述,王某当庭陈述了自己被侮辱的过程。程老师的学生孙某说,自己作为班干部,未见过程老师打骂、侮辱学生的行为。程老师表示:“我对王某问心无愧,作为老师我对学生都是一样的,我不知道王某的父亲孩子有问题不和学校沟通,而采取这种先打人而后又先告状的手段。我教了王某快一年了,没见过一次家长。”在法庭上,面对王某和众多旁听的老师学生程老师流下了伤心和泪水。她哽咽地说:“我希望法庭为我恢复名誉。”因为双方均不同意当庭调解,第二次庭审完后,法院宣布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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