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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对计生家庭实行物质奖励又有新举措。记者昨日(7日)从珠海市人口与计生局了解到,珠海全市7260户独生子女家庭从今年9月1日起,每户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助学金50元。今天珠海农村计生家庭以及平沙、红旗农场独生子女助学金首发仪式将举行,30位获奖代表将上台领取助学金。
全省率先实施奖励措施
记者了解到,今天《珠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实施办法》和《珠海市原平沙、红旗华侨农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实施办法》全面启动。根据以上两《办法》,珠海对农村计生家庭和平沙、红旗农场独生子女进行奖励。
9月以前,珠海就已对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实施奖励,做法是对符合条件家庭子女实行义务教育免书杂费。今年9月起,包括珠海在内的广东全省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免费。
为继续体现对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实行奖励的精神,珠海率先在全省实施以上两个《办法》,实施独生子女助学金这一特色奖励,继续让农村计生家庭享受到实惠。符合条件的家庭从9月起,每月可获得50元农村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期限从独生子女入读小学至高中(中专)毕业。
高考被录取还有奖励
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对象是,珠海农业户籍人口符合政策生育并落实了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具体条件是符合政策生育;生育一个孩子(含依法收养),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独生子女家庭若婚姻状况发生变更,变更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助学金由抚养子女方领取。同时还结合原平沙华侨农场、红旗华侨农场实际,珠海对两个农场独生子女家庭,并落实了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同样实施助学金奖励。
此外,领取以上助学金的家庭子女参加普通高考被专科院校(全日制)录取的,一次性奖励600元;被本科院校(全日制)录取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本地计生奖励政策达11项
记者获悉,因为注重用利益导向、物质实惠引导市民,珠海相继实行了《珠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实施意见》、《珠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九年义务教育费用优待制度》、《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奖励制度》、《斗门区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珠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实施办法》等奖励政策11项,全市每年投入经费3500多万元,每年受惠群众70000多人。
(编辑:刘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