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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校收费标准敲定
来源: 辽沈晚报      2005-8-10 12:57:00
 

    进入“211”工程的学校,本科生学费可在普通高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上上浮8%-15%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进入“211”工程的学校和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学费,可在普通本科高校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8%-15%。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同时,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奖、免、勤、贷等保障措施,并将具体措施在申请调整学费标准时一并报省。
    各高校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制定、调整收费标准。要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高校各专业收费在以下规定范围之内,也必须上报物价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
    哲学、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管理学中的图书档案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3500元。  

    经济学、法学(公安学类除外)、文学中的新闻传播学类、理学、工学(电气信息类除外)、农学(原农学类除外)、管理学(图书档案学类除外),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4200元。
    医学、法学中的公安学类、教育学中的体育学类、文学中的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学中的电气信息类、以及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480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理论等基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绘画、艺术设计、表演、乐器演奏等专业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4000元。其他院校艺术理论等基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绘画、艺术设计、表演、乐器演奏、工业设计(按艺术类招生)、服装设计与工程(按艺术类招生)等专业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
    师范类一般专业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师范类的外语、体育专业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师范类的艺术专业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农林专业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100元;航海、民族类专业杂费为每生每学年2500元。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高校本科,实行独立编班教学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5000元;不独立编班教学的,按录取院校本科生同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普通专科类各专业学费标准
    普通专科的公安学类、临床医学类按低于同类高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500元执行。
    师范类一般专业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师范类的外语、体育专业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00元;师范类的艺术专业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三年制高职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8000元;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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