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27日专电(记者刘丹)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教委获悉:继去年上海部分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以来,今年秋季开学,上海又有14所高校获准试行学分制收费。
近日获准试行学分制收费的14所高校是: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外贸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子信息学院。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时,严格实行“一把手”收费管理责任制。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上海试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学校明确各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按国家规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
试行学分制收费后,高校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这门课程的学生,可以收取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这门课程的收费标准。
上海市教委规定,试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必须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学分及累计学费的缴费登记管理,以方便学生查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