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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农民的“就业状态”是根本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6-6-3 16:21:00
 

    就业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对具有13亿人口的我国而言,就业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更大的“分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改革发展的成败取决于就业问题解决的好坏。中国是农业大国,有8亿人属于“农民”的范畴,农民的就业状态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状态。

  农民“就业状态”的涵义

    农民“就业状态”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指就业的平等性(或者说就业环境),二是指就业的能力,三是指就业的岗位(机会)。农民就业状态的变化,就是指农民就业的环境是否好转,就业能力是否提高以及就业岗位是否增加。就业环境好转了,就业能力提高了和就业岗位增加了,就可以说,中国农民的就业状态改善了。由于农民就业环境与就业能力决定于制度因素,就业岗位既与制度相关,也与经济增长相关,很自然,农民就业状态的改善既要靠改革,也要靠发展,单有经济增长无法解决中国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民就业问题解决不好,那其他问题都失去了化解的基础。进一步推论,我们既需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想,也须要树立“在改革中解决问题”的理念。

  重新认识农民就业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就业状态的改善主要表现在给予了农民更大的就业自由,从集体转变以家庭为就业单位,农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安排自己的工种和岗位。这种微观就业状态的改善带来的高效率一直支撑着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也支撑着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但现在已经到了极限,再也无法承受规模日益庞大的中国这个经济体所带来的重压,农民有太多的不能承受之重。

    户籍概念下的“农民”就业的范围不断扩大,进入的领域和行业越来越多,但种种不平等的“硬性”制度障碍和歧视农民的“软性”观念障碍在阻碍农民异地就业,在宏观层面上制约了农民作为生产要素潜能的进一步释放。农民整体的就业能力低下,主要从事简单劳动,与这种就业能力对应的就业格局会与我国工业化水平上升和现代农业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脱节,从而拖曳整个经济结构的优化和提升。相对于庞大的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给农民提供的就业岗位依然不足,在宏观层面看存在大量隐性失业。如果在宏观层面的农民就业状态不能逐步得到改善,我们面对的许多难题将无法解决,而且会造成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这是当前社会上最为关注的问题,对改革的争议也是由此引起的。客观分析,这主要是农民的就业状态未能得到同步改善所致,在就业能力低且不能平等就业的条件下,农民如何去共享发展成果呢?政府的再分配是保证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环节,但坚实的基础则还是要通过就业来实现。

    对政府而言,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促进就业来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二是通过强化再分配来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在现实中我们的政策更多地偏向后一条路径。

    二是贫困群体的脱贫。若按照联合国每人每天1美元的标准来衡量,我国的贫困人口将达到一亿人。贫困人口的最主要特征是就业能力极其低下。可以说,贫困是“就业的贫困”。农村的贫困人口大多数是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是文盲,加上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中,即使外出打工都很困难,更不要说通过生产经营来实现自我就业。中国减贫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农民的微观就业状态大大改善,农民有了更多的就业自由和自主选择权。要进一步减贫,并巩固减贫的效果,取决于农民就业状态能否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使农民有更好的就业环境,更强的就业能力和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是农民增收。农民增收难,是农民的微观就业状态难以进一步改善而产生的硬约束导致的。相对于大量剩余劳动力来说,就业岗位的不足也使农民增收遇到了宏观层面的约束。而粮食价格、农业成本、农民负担等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在目前既定的农民就业状态下已经没有可进一步操作的空间。

    四是减少农民。从工业化、城镇化的最终结果来看,减少农民是必然的结果。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中国也不会例外。但这个结果不会自动实现,需要农民就业状态的相应改变。这是前提条件,除了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由工业化、城镇化来扩增之外,就业环境、就业能力都是这个过程本身所不能创造的。减少农民和农民的就业状态有直接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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