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认证培训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宝鸡未就业人员 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来源:     2016-9-18 14:59:00
 

 原标题:宝鸡未就业人员 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华商报讯(记者 党扬眉)为帮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未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引导他们掌握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近日,宝鸡市人社局开通就业创业培训。初高中毕业生、返乡青年等城乡未就业等未就业人员都可以免费报名参加职业教育或就业(创业)培训。

  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了解到,这次就业(创业)培训的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返乡青年等其他未就业劳动者。

  目前,宝鸡市人社局网站就业创业培训报名窗口已经开通,公开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和培训定点机构。可网上报名或到培训机构实地报名。

  据介绍,目前在全市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63家,劳动预备制培训定点机构4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40家。培训项目包括对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开展的短期技能培训,培训专业包括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烹饪等多个行业;对企业新录用的城乡未就业劳动者的岗前培训,培训对象为与本市区域内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的新录用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为期1学期或1学年;此外,还有针对创业初期人员的创业培训。

  就业培训人员参加培训,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可申请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800元和1200元。对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培训补贴。企业岗前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除享有培训补贴外,还可以同时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800元或每人每学年1500元。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每人每期补贴1800元。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