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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讯:济南通报一批无证办学社会培训机构
来源:     2016-5-3 11:22:00
 

日前,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经核查,近期某些媒体刊登的“实验名师办”“实验名师自办”“在职教师自办”“在职教师联合”“附中教师自办”等招生广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多为虚假宣传,这些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均属无证办学,且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

  济南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文化教育类培训学校或其教学点,应有济南市教育局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济南市民办学校教学点登记证》。证件应在培训学校招生咨询处醒目位置悬挂,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应证实相符。凡不能提供证件或证实不符者,均属非法办学。同时,文化教育类培训学校或其教学点的培训课程、班次、课时、形式、期限、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应在学校招生咨询处醒目位置公示。济南市教育局还建议选择参加相关培训时签订培训合同,不参加跨学期或高收费的培训。(记者 魏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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