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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6.88万人。其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7.65万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91万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2.27万人,后备劳动力培训1.05万人。
从2004年到2007年,我市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79.69万人。在全省率先对新型农民培训进行变革:一是采用学年制。根据农民技术职称评定需要的最低培训时间,要求每个专业一个学年累计培训学习时间最低不少于50课时,时间服从内容,根据内容需要延长培训时间;重点围绕丽水九大优势农业产业,在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对农民进行理论知识授课和现场技术操作指导。二是培训基地化,充分发挥现有的各类农广校、教育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招标等方式认定一批农业专业技能教学和实训基地。三是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学员受训情况、教学内容、培训资质、证书发放等方面的管理;强化培训后的农民职称评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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