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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培训会,251名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和部分连任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省人大常委会邀请专家,为代表们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基本法律知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在培训会结束时讲话。她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关键阶段,实现确定的宏伟目标,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就必须营造良好的环境,就要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强有力的监督,是保证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条件。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代表能否很好地行使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机制是否完善的具体体现。因此,人大代表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牢牢把握我省的工作大局,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社会和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主要矛盾,解决好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抓大事、抓重点,正确行使监督权,讲求监督实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参加培训的代表们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认识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了责任感,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代表职责,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们表示,将以高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代表工作,牢记人民重托,依法履职,恪尽职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