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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培训收费不得超过40元/人·天
来源:sina     2007-9-18 9:01:00
 
        "培训时间在10天以内(含10天)的按天收费,理论培训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40元/天"。昨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为行政机关培训收费定标准。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日前特地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培训单位)自行举办或委托所属单位及社会团体举办的强制性收费培训班,培训时间在10天以内(含10天)的按天收费,理论培训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40元/天;10天以上的按课时收费,理论培训最高不超过每人4元/课时。"通知"还要求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坚决查处和纠正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扩大培训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擅自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乱办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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