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高校推荐
·全国各地高校风采
·全国优秀民办高校

专题报道

·2008高考录取分数线
·全国高校名单
·关注高考专题报道
·2008年教育论坛网上交流
·求职招聘大学生就业指导
·中国教育网抗日专题
·高校网上咨询
·2008年高考冲刺
·留学移民指南导读
·民办院校报考指南
·2008年高校招生信息汇总
               更多...

 


关于严格控制社会力量办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http://www.chinaedunet.com 2003-8-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方针的贯彻落实,我国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发展迅速、并呈现出逐渐规范的良好势头,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与热心宣传社会力量办学的可喜局面。但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组织和个人竞相开展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所谓“评优”、“评奖”活动,有些活动往往以谋取小团体或个人经济利益为目的,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影响公平竞争,助长了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干扰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正常办学秩序,加重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经济负担,影响了社会 力量办学机构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加强自身建设上。 为制止上述乱评比现象与问题的蔓延,推动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严格控制针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各类评比活动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举办的以外,未经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在举办的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各类评比活动应一律停止,已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还。对这类评比活动不应进行宣传报道。

二、今后,一般不举办全国性的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评比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个别评比活动,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从严审查批准。经批痊举办的评比活动,一律不得向参评单位及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继续举办,宣传未经批准的这类评比活动的,主管教育行政部有权立即予以制止,并直接或提请上级党政要关追究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一次专门的清理整顿的自查自纠。要将本通知精社传达 到所有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提醒其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社会上的各种评奖评优活动,自觉抵制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评比活动,并及时向有关方面举报。年底前,教育部将对各地贯彻本通知的情况进行抽查。

摘自:-

严正声明 | 网站介绍 | 网站导航 | 信息发布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与我联系 | 付款办法 | 友情链接 | 本站首页

中国教育家协会  香港监制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教育网  网络实名:中国教育网站  中国教育在线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中国教育网业务及合作免费咨询热线:010-64801986 64803658 京ICP证000045号-77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21984
广告信息发布:webmaster@chinaedunet.com 投诉:HK8899@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