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2013年度年检工作。对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据了解,此次年检范围为安徽省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民办高校。年检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检结论依据民办学校(幼儿园)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结果及日常办学行为记录综合确定。
年检结论分为“年检优秀”、“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四种。对“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