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审批在办的所有学前教育机构、学历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办学水平评估。
评估组采取听、看、查、问、评等办法进行评估。
评估中发现,各民办学校都能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学校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