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出台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从明年起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将由原来的每年2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意见指出,各区(市、县)要相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被评定为优质、优良等级的民办学校发展;用于支持自筹资金新建高质量特色民办学校的建校、贷款贴息补贴;用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用于支持探索民办学校改革创新,表彰和奖励为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