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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家庭教育法应列入立法计划
来源:中新网     2008-2-27 12:02:00
 
全国妇联于今天上午召开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抽样调查和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发布会。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邓丽提出,应将研究制定家庭教育法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邓丽称,此次调查显示,家长普遍重视家庭教育,重视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有关方面为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庭教育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更为强烈,目前家庭教育的发展状况难以适应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需求。

  邓丽指出,应将研究制定中国家庭教育法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确认家庭教育的立法宗旨和目的,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明确家庭教育的主管部门、机构及职责,规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共同责任,加强对家庭教育活动的监管,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邓丽强调,应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深入普法、严格执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广告、网吧、游戏软件、图书和影视的管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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