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和帮助学生过好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快乐”的寒假,长宁区教育局制定了《二○○八年长宁区中小学生寒假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围绕“快乐新年、快乐成长”的主题,加强组织,开展多彩假期活动,主要包括: 开展“我的奥运年”阳光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奥运故事我来讲”、“奥运知识我来学”、“奥运游戏我来做”等活动,加强奥运知识的宣传;积极发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民间游戏和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培养学生冬季户外体育健身的习惯,促进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
开展“我的文化年”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给长辈拜个年”、“给父母制作一件新年礼物”、“学做一件民间手工艺”;动员、组织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观察解春节、元宵节的文化习俗;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推荐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中华优秀文学作品。
开展“我的礼仪年”迎世博学礼仪活动,开展“礼仪在家庭”活动,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开展“文明在社会”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温暖在身边”活动,组织、引导学生关心、慰问和帮助困难同学。
同时,长宁区教育局还要求:各学校积极主动地做好体育场地、图书馆、电脑房等学校资源的开放工作为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娱乐、休闲等活动提供条件;积极利用社区和相关单位资源,管理组织好各项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学生积极参加,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管理落实、经费落实,保证寒假工作有序开展;少年宫、少科站等校外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提前计划,在实践性、趣味性、知识性上下功夫,为学生的假期活动提供丰富的菜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