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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消息,2007年我省进一步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困体系,全省约640万名在校大、中、小学生得到各类资助,约占全省公办学校在校学生的80%,确保了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2007年,我省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了“两免一补”制度,安排资金13.31亿元,为57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实行了“两免一补”;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助学金制度,安排资金3.1亿元,资助中职学校在校学生30.97万名;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安排资金5828万元,资助学生7.28万名。
此外,我省还建立了“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制度,安排资金7817.5万元,按每人一次性5000元标准,资助当年考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6万名;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体系。
全省为3.1万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国家奖学金0.11亿元,奖励特别优秀大学生1364名;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0.57亿元,资助品学兼优大学生2.31万名;安排国家助学金1.6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6.75万名。安排临时性生活补助0.16亿元,补助大学、高职、中职、技校学生78.9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