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民办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评论:浅谈义务教育免费问题
来源:     2008-1-3 15:21:00
 
 据报道,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这条消息着实令人振奋,因为此举不仅意味着减轻了市民负担,更表明了中央政府支持、发展义务教育的态度和决心。

  何为义务教育,笔者认为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适龄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他们有责任、有义务把儿童送到学校去读书,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政府的义务,政府要为适龄儿童免费提供上学的条件,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两方面缺一不可。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我国早已宣布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不仅农民因孩子上学而不堪重负,即便是市民也为孩子的学费而焦头烂额。究其原因,有人说国家财力有限,不可能一步到位。但问题是别说发达国家,就是一些人均GDP只有我们1/3的国家都实行了免费的义务教育,为什么我们就做不到呢?

  笔者以为,这不仅仅是财力的问题,而是一个认识问题。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的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教育体制进行了两项重要改革:一是下放权力和责任--由地方政府负责发展基础教育;二是教育融资渠道多元化。这些改革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同时也给地方财源和管理能力形成了更大的挑战。虽然许多地方在文件上、宣传上是教育第一,但在具体的投资方向,特别是中短期的投入与产出的计算上,往往是把教育放在了靠后的位置上,甚至还暴露出了教育乱收费的根源在于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

  对此,国务委员陈至立强调,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确,无论是财力紧张的地区,还是财力富裕的地区,都应该采取必要措施,努力去实现义务教育这一法定目标;不管是不是缺钱,不管是不是还有其他优先发展的目标,都不能放弃这种追求,放弃这种责任。因为,义务教育之利,决不在于资本上投入产出的利润大小。义务教育的根本目的,只在于普及国民基本文化知识,培育社会公德理念,使每一位公民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实现基础教育面前人人平等,从而促进整个民族种群的智慧进步,并增强国家长期发展的后劲。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 父母长期冷战 孩子可能会…
· “科技大篷车”进校园
· 留学快报:欧美顶尖商学院…
· 六招让你从激烈的求职竞争…
· 今年自考 新增6专业,停…
· 郑州幼师强化学生职业理想…
· 全国政协委员顾也力建议对…
· 熊丙奇:高等教育的很多荒…
· 省教育厅表彰2007年度基础…
· 为了理想不要上万月薪工作…
最新快讯
·郑州中招录取分数线划定 七…
·大学生假期求职须认清:职介…
·大学生求职催生“毕业商机…
·留学专家:高分考生去留学…
·38起留学预警提醒家长:擦…
·今年 四川将招1000名"三支…
·首批录取通知书抵青 270封…
·教育部长周济要求甘肃灾区…
·大学语文鸡肋化日趋严重 贫…
·变成拼音人? 国人为何"把汉…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